
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
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5.自2019年5月6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6.自2017年5月6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7.自2019年5月6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的;
28.自2019年5月6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9.202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0年度及202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30. 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泰州二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泰州二院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空缺时,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泰州二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泰州二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能如期取得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有协议、合同的,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解除证明,未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招聘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112605、88112608(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523-88101301(纪检办公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7:30-11:30,14:00-17:30
信息发布网站: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jyry.com/)
附件:
1.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pdf

2.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docx
近期医院招聘考试信息:
2022年度海军安庆医院人才招聘公告:http://m.xyl2002.com/zpxq/10021.html
2022年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安庆市石化医院招聘公告:http://m.xyl2002.com/zpxq/99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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