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招考工作。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濉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监督举报电话:0561—6063803(县卫健委纪检监察室)
报名咨询电话:0561—6063812(濉溪县卫健委)
0561—6091021(濉溪县医院)
七、监督检查
驻派县卫健委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对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濉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章.xls
濉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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