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0-06-11 | 2804 次浏览 | 分享到: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9:00至6月23日24:00
报名方式: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知识

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和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和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12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由于受疫情影响,2020122日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和宿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2020年度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全部纳入本次考试,一切事宜以此公告为准。

本《公告》由宿州市委组织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27046(市人社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0557-3023453(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0811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度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