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2-09-30 | 1756 次浏览 | 分享到: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17:00止。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印发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外职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新社人〔2014〕36号)精神,结合我院岗位需求,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新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始建于1958年,有着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目前开放床位34张,是一所环境优美、设备先进的国家一级甲等综合性现代化卫生服务中心。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口腔科、五官科、中医科、皮肤科、针灸推拿科9个临床科室和检验、B超、心电图、放射4个医技科室。能熟练进行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并承担着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康复等公共卫生服务,同时还肩负着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援任务。

二、招聘岗位

附件一:岗位简介表

附件2: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户籍不限;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根据报名情况,电气设备应用岗位另设要求。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相应学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电子邮箱: 1054130705@ QQ.com

招聘联系人:左老师

联系电话: 0519-85910099-8888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17:00止。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2日17:00。

须提交的材料:① 报名表(见附件2) ② 身份证 ③ 学历(学位)证书 ④执业证书、资格证书。

上述材料请提供扫描件或电子文档,以“本人姓名+岗位名称”命名发电子邮箱。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3.常州市新北区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聘合同证明。

五、考试方式及组织 (一)资格审核

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

 (二)考试办法

考试:笔试、面试。

1、时间:2022年10月13日

2、招聘日流程: 

08:00--08:30     报到,登记,逾时不予接待

08:45--10:00     理论考试   

10:00--13:30     休息

13:30--17:00     操作考核+人员面谈

3、考试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楼大会议室

4、招聘考试方式: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均设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

所报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

【操作+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操作考核:现场操作能力。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我中心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我中心为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