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0-06-12 | 3184 次浏览 | 分享到: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9:00至6月23日24:00
报名方式: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知识

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012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的证书或鉴定表,2020年服务期满的,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材料。

5)报考教师岗位属于“先上岗、再考证”人员,还须提供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普通话水平等要求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所有岗位均需进行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

专业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评委)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1.笔试不设专业科目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2.笔试设专业科目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3÷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石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石台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

本公告中共石台县委组织部、石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6-2595335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6-6020979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报名期间政策咨询电话另行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石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2020年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石台县委组织部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