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如皋市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的资格。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本《公告》由如皋市卫健委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0513-87512783(如皋市卫健委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529572(如皋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
1. 2022年下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 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1:公示-2022年下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1026.xlsx
附件2:2022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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