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亳州市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2-11-11 | 2188 次浏览 | 分享到:
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5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谯城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岗位代码、准考证号码、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内容,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招考工作。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2022年度亳州市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5516005(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5502157(纪委监委驻政办纪检组)

七、监督检查

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对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2022年度亳州市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022年度亳州市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附件:2022年度亳州市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3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