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夏季海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0-07-09 | 2688 次浏览 | 分享到: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7月13日08:30-7月15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3日08:30-7月16日17:00
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01-21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22-34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http://www.haimen.gov.cn/hmswjw/rsxx/rsxx.html)和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海门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http://www.haimen.gov.cn/hmswjw/rsxx/rsxx.html)、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海门市人民医院的资格。

(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海门市人民医院经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送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海门市人民医院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聘用手续(执业类别为临床的非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类别为临床的医学硕士(七年制除外)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本次招聘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海门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63409(海门市人民医院)

纪律监督:0513-82296500(中共海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市监察委员会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0年夏季海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0年夏季海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门市人民医院

2020年7月7日

附件1:2020年夏季海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2020年夏季海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