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来源: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0-07-09 | 3161 次浏览 | 分享到:
报名网址:徐州经开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网上报名平台(http://2020zp.xzkfq.cn:1007)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7月14日08:00-7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4日09:00-7月17日20: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7月14日9:00-7月18日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7月14日9:00-7月20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7月14日8:00-7月20日22:00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环节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工作。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选岗之外的其他岗位,如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xedz.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经开区医务人员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审核后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解除原人事或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255009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0516)87793294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监督电话:(0516)87936502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