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人才网、如东人事考试网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报送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报考已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本公告明确要求的除外),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报考护理岗位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按应届生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若聘用前暂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须在聘用后一年内通过国家护士资格考试,否则以予解聘; 报考护理岗位的其他人员,聘用前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68508066、84517004;
考务咨询:0513-68508180;
监督电话:0513-68508011(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0年如东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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