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如东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如东人才网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0-07-11 | 2882 次浏览 | 分享到: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7月17日09:00~7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09:00~7月21日16:00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人才网、如东人事考试网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报送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报考已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本公告明确要求的除外),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报考护理岗位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按应届生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若聘用前暂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须在聘用后一年内通过国家护士资格考试,否则以予解聘报考护理岗位的其他人员,聘用前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6850806684517004

考务咨询:0513-68508180

监督电话:0513-68508011(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0年如东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