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生聘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取得者将解除聘用合同。报考《岗位简介表》(附件)“面向2023年毕业生”且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岗位的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12—63160055、63950942。
十、本《公告》由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60070。
附件:苏州市吴江区2023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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