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五莲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五莲县人民政府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3-04-13 | 649 次浏览 | 分享到: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应聘五莲县人民医院、五莲县中医医院、五莲县康复医院、五莲县精神病院岗位的,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应聘其他岗位的,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五莲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五莲县外的招考(聘)或提出辞职、申请调出五莲县外等事宜。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附件1:2023年度五莲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附件2: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五莲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