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寿光综合医院(原寿光市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寿光市人民政府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3-04-20 | 1394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体检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递补人员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最晚在接到递补通知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寿光市人社局和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工资及待遇

按照规定与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参照事业单位标准落实工资待遇,缴纳事业单位标准的企业保险和企业年金。同时按规定享受寿光市有关人才政策。

八、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536-5252345、13963665073

 监督电话:5298519

附件:

1、寿光综合医院(原寿光市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

2、寿光综合医院(原寿光市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寿光综合医院(原寿光市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寿光综合医院(原寿光市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