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聘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聘人员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市应聘人员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衢做好准备。
(六)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衢江区卫生健康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网站。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因此,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次招聘工作,衢江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的参考复习用书(资料)。社会上如出现任何以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单位及组织方无关。
4.专业要求审查办法。本次衢江区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进行设定和审核。“专业要求”设有“某某类”的,参照《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查看网址:http://gwy.zjks.com/zjgwy/website/queryMore.htm,“招考公告”栏)进行资格审查;设有具体专业的,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查看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003/t20200303_426853.html)、《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截至2019年)》(查看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07/zcs_ztzl/2017_zt06/17zt06_bznr/bznr_ptgxgdzjml/)等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他报考所须条件等要求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朱燕丽,13004688668;衢江区中医院医共体:方鸿,联系电话15505706316;衢江区妇幼保健院:吴婷,联系电话18857008056;衢江区疾控中心:姜程颖,联系电话15757091653。对招聘单位审核有异议的,可向衢江区卫生健康局反映,联系电话:0570-3838977。
5.本次招聘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838890。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卫生健康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共同解释。
附件:2020年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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