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明县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来源:东明县人民政府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3-04-27 | 811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时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学历层次高、笔试成绩高、实际工作经验时间长的顺序进行。

六、公示、聘用和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格的正式聘用,在聘用单位正式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5年,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七、其他

(一)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 ,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以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东明县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mzf.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畅通。否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咨询电话: 0530-7255380  

监督电话:0530-6259938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4.本简章由东明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东明县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表

2.东明县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3.东明县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

4.东明县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同意应聘介绍信



东明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
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