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赣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3-05-16 | 1185 次浏览 | 分享到: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23年6月14日9:00-6月16日17:00)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条件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考,任何电话咨询的答复结果不作为对考生资格审查的依据。考生报名时如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可向招聘单位咨询。

(二)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1)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上午,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考点设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其中综合应用能力分为 6 个类别:中医临床类,代码 51;西医临床类,代码 52;药剂类,代码 53;护理类,代码 54;医学技术类,代码 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 56。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见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3)笔试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将根据考试成绩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合格线划定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笔试合格分数线、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前资格审查事项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赣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

2.资格审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有关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负责,统一时间、分别地点进行。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赣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明,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明;2023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笔试准考证;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等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等人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并提供《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7)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必须是主责主业的工作经历,兼职兼聘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具体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其他单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凭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即可。

(8)岗位具有职业资格需提供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待定。

具体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4.有关事项

(1)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

(2)仅参加了笔试其中一科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体检由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根据不同等级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委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通知下发后,45天内未到岗上班的(怀孕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多个单位捆绑招聘的岗位按岗位中的备注进行选岗(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察合格人员一并参与选岗),未备注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笔试高分者先选;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核减的具体捆绑岗位招聘计划,无人选岗的,自然取消。

2.正式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属于多个单位联合设岗的,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笔试高分者优先;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察合格人员一并参与选岗)。

3.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各项待遇保障,按照规定为其计算工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4.备注为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编制备案制、幼儿园用人备案数招聘的岗位属于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外用人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具体政策要求可详细咨询当地卫健部门。

5.2023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明、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人社及卫健部门或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委备案。

2.招聘咨询电话: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赣州市202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7-8179899

监督举报电话:0797-8169097、8996087

政策咨询电话:0797-8169012、8992189

章贡区卫健委:0797-8199565,章贡区人社局:0797-8199234;

经开区社管局:0797-5168018,经开区人社局:0797-8372619;

安远县卫健委:0797-3729913,安远县人社局:0797-3724030;

崇义县卫健委:0797-3815685,崇义县人社局:0797-3828116;

大余县人社局:0797-8722521,大余县卫健委:0797-8722826 ;

定南县人社局:0797-4289708,定南县卫健委:0797-4291006;

赣县区人社局:0797-7246201,赣县区卫健委:0797-4441346;

会昌县卫健委:0797-5633052;会昌县人社局:0797-5622649;

龙南市卫健委:0797-3571985,龙南市人社局:0797-3579617;

南康区人社局:0797-6608506,南康区卫健委:0797-6611378;

宁都县卫健委:0797-6811366,宁都县人社局:0797-6926308;

全南县人社局:0797-7162887,全南县卫健委:0797-2606725;

蓉江新区人社局:0797-8163972,蓉江新区社管局:0797-8165365;

瑞金市卫健委:0797-2539979,瑞金市人社局:0797-2503909;

上犹县人社局:0797-7132992,上犹县卫健委:0797-8542284;

石城县人社局:0797-5700927,石城县卫健委:0797-5712417;

信丰县:0797-3303213;

兴国县卫健委:0797-5322715,兴国县人社局:0797-5326320;

寻乌县卫健委:0797-2843331,寻乌县人社局:0797-2852578;

于都县卫健委:0797-6336880,于都县人社局:0797-6335459。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

七、本公告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附件:

1.赣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招聘岗位计划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

3.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4.2022事业单位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