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3-05-26 | 2190 次浏览 | 分享到: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试,下同)。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缺额时,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该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的,同上)。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五、公示及选岗

考察结束后,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卫生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由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5年,试用期6个月,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工资福利参照同等条件在编人员执行,社会保险缴纳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有关说明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0395597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16-89215107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丰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9210311

咨询举报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2023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5日



附件1:2023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