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1.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在应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跨县区域调动工作。
2.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相关部门办理解除聘用合同手续。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在2023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延津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主动沟通协调。
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的指定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等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373-7692966(县人社局)
0373-7681293(县教体局)
0373—7695479(县卫健委)
监督电话:
0373—7626984(县纪委监委)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及时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七、本方案由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3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县直及乡镇、街道)
2.2023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教育类)
3.2023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卫生类)
4.加分申请表
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日
附件1:2023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县直及乡镇、街道).xlsx
附件2: 2023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教育类).xlsx
附件3:2023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卫生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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