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等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
十二、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卫生健康招聘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管,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十三、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望江县卫生健康招聘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查询、查阅。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56-7188852(县卫健委人事教育股)
报名咨询电话:0556-5799199(县人事考培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6-7185038(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望江县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和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望江县卫生健康招聘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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