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0-07-23 | 3042 次浏览 | 分享到: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09:00-7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28日09:00-7月31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7月28日09:00-8月3日12:00。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圩新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1.徐圩新区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2256025。

2.连云港徐圩新区党群工作部接受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225600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负责解释。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7月22日

附件: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202007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