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萍乡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萍乡市人事考试网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3-06-29 | 869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如资格审核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
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服务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4.择业期毕业生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5.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6.因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7.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实际面试人员(不含违纪零分、面试零分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入闱体检。如成绩均相同的,由用人单位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或面试缺考,包括笔试只考一门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三)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四)面试后,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经批准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
(三)新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公告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萍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99-6840830(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务咨询电话:0799-6791980(萍乡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799-6234790(萍乡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萍乡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xls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rar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rar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萍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