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苍南县县域医共体及其他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3-07-13 | 81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户籍地或生源地要求为“浙江省”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浙江省内各县(市、区)户籍或生源(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的人员;户籍或生源地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温州市内各县(市、区)户籍或生源的人员;户籍或生源地要求为“苍南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苍南,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截止2023年7月2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岗位时,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对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还须同时具备与学历对应的学位。

(六)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可晋升医师职称的岗位。

(七)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九)本次公开招聘符合《苍南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苍委人办〔2021〕11号)规定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十)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卫生健康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59900935,59900980

附件:

附件1.2023年苍南县县域医共体及其他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