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宿松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依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经研究确定方超等130名考生为资格复审人员(附件1),现予以公布。
现将资格复审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24日 (星期一)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宿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六楼会议室(复兴路东侧)
三、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须另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四)报考“宿松籍”岗位的,须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材料。
(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附: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宿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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