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郑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3-08-01 | 858 次浏览 | 分享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20%+专业知识测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20%。

2. 其他岗位

(1)无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时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2)有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时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专业知识测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30%。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若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导致超出限定比例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加试面试。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出现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因考察出现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招聘单位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2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由各招聘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方案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71-67180721

纪检监督电话:0371-6718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