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来源:海智汇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0-07-28 | 938 次浏览 | 分享到:
因工作需要,经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研究,招聘1名外聘员工到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医务室工作。

因工作需要,经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研究,招聘1名外聘员工到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医务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人数及岗位

选聘人数:1名

岗位:全科医生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责任心强,乐于奉献,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消防工作。

2.具有医师从业资格证(中级及以上)。 

3.体态端正,举止大方,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同等条件下,离退休者、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作待遇

1.聘用人员招收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对试用结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作退回处理。

2.按企业职工参保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双休、带薪休假,每年安排体检一次。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和面试、体检、政审、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 7月31日。

    2.报名方式:联系人:孙健13757573659 ,应聘简历发至邮箱: 670291526@qq.com

(二)资格审查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依据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三)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越城区袍江育贤东路1188号)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待定)

(四)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集体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六)决定聘用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根据面试、体检、政审情况,确定聘用人选。由支队后勤科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协议,所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