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0-08-04 | 3371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全部科目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大纲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请应试人员按照2020年版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应试准备。

(三)广德市、宿松县考务安排

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四)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按照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确保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务咨询电话:1233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8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