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0-08-04 | 2945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他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大纲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912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请在组织报名过程中及时通知考生。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

邮编:100032

电话:010-58124829  58124852

(三)广德市、宿松县考务安排

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四)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按照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确保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

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51-65606071(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考务咨询电话:1233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民政厅

                                                   20208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