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关于2023年凤阳县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固镇县人民医院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3-09-05 | 209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2023年凤阳县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县卫健委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达线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以学历高低、有无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高低等方面的情况确定,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体检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凤阳县卫健委二楼人事股

三、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现场领取《体检通知书》并填写体检表格,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收费标准按医院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资格复审现场工作人员代收,统一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缴纳。

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咨询电话:0550-2551580

附件:2023年凤阳县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x

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