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徐州市中心医院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徐州市中心医院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并列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徐州市中心医院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空缺,由徐州市中心医院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并列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因拟聘人员逾期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的,取消拟聘资格。拟聘用的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徐州市中心医院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徐州市中心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如遇填报技术问题,可申请加入QQ群咨询:2020年徐州市中心医院医务人员招聘群1(QQ群号 1139031551 );2020年徐州市中心医院医务人员招聘群2(QQ群号 952864648 )。
本公告由徐州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徐州市中心医院:0516-83956025,0516-83956560
徐州市中心医院康复分院<徐州市康复医院>:0516-83710592
徐州市中心医院机关分院(徐州市市级机关医院):0516-80800883
徐州市中心医院双沟分院:0516-80377318
徐州市中心医院监督电话:0516-8395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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