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新录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新录用人员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作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按期取得者将解除(终止)劳务派遣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3160070(区卫健委),政策咨询电话:0512-60905013(区儿童医院)、0512-63425216(区牙防所)、0512-63163081(江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12-63102382(区体检中心)。
九、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吴江区牙病防治所、吴江区江陵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体检中心联合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
苏州市吴江区牙病防治所
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体检中心
2023年10月7日
附件: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吴江区牙病防治所、吴江区江陵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体检中心联合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Copyright © 2020 新思路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rghts Reserved.
执业医师考试,执业护士考试,医院招聘考试,健康管理师,中医推拿师,育婴师,执业药师考试,执业药师培训,执业护士培训,执业医师培训,医院考试培训
0551-65639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