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蒙城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来源: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3-11-24 | 1952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体检与考察相关事宜在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提前公告。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聘聘期为3年(包括试用期),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招聘单位将与聘用人员约定“首聘期满,聘用人员方可调动和报考其他岗位”的内容。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入编手续。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但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以及2023年毕业但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委监委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蒙城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后续相关信息将通过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公告而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8——7968685  (蒙城县职教中心)

0558——7623016  (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58——7636911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0558--7622333 (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蒙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

蒙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