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综合以上情况,考察小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详细地评价考察对象,作出依据充分、合理合法的书面考察结论,并提出是否聘用的建议。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对编制管理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人员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最低服务期。受聘人员须作出承诺并与招聘单位签订在肥城市域内最低为5年的服务协议。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
七、其他事宜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
监督举报电话:0538—3228533、3229717
咨询时间:2024年1月9日至1月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附件:
附件1: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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