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昌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昌邑市人民政府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4-02-23 | 704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在“昌邑市政府网事业单位招录版块”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昌邑市政府网事业单位招录版块”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单位及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整个招聘工作由昌邑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本《简章》由昌邑市卫健局负责解释。 

昌邑市人民院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6-7118259(昌邑市人民医院) 

昌邑市妇幼保健院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6-5596758(昌邑市妇幼保健院) 

昌邑市中医院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6-5037339(昌邑市中医院) 

其余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0536-5590078(昌邑市卫生健康局)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 昌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昌邑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