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1批)公告
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4-04-22 | 1125 次浏览 | 分享到:

考生选岗采用选岗大会的形式进行。届时,选岗人员和候补选岗人员应按照选岗通知要求准时到达选岗现场,否则视为放弃选岗或候补选岗资格。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分两批分别进行:首先由选岗人员对照岗位条件进行选岗,其次由候补选岗人员选岗,即对第一轮选岗后出现的空缺岗位由候补选岗人员按选岗规则进行选岗。

选岗必须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及选岗通知书(选岗人员)或候补选岗通知书(候补选岗人员)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每人只能在符合条件的空缺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岗位当场选定后,不得变更。

选岗人员如为在职人员,须在选岗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选岗资格,责任自负。

选岗大会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

选定岗位的考生即为体检人选,由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体检人选发放体检通知书。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八、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领取《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并办结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应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需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职业。

九、其他事项

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十、纪律与监督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泰兴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十一、本公告由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7605005(咨询时间:工作日 09:00-12:00、14: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523-80962205(泰兴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人社局专栏)(http://www.taixing.gov.cn/zwgk/bmxxgk/rsj/tzgg/index.html)

附件:

1.泰兴市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1批)岗位表.xls


2.泰兴市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1批)专业参考目录.doc

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