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聘人员符合《如皋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皋政办发〔2019〕106号)条件的,按照文件精神给予相应奖励。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九、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民医院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0513-87312548(如皋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199952(如皋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4年春季江苏省如皋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如皋市人民医院
2024年5月7日
附件:2024年春季江苏省如皋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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