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口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龙口市人民政府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4-05-09 | 147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附件3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需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同一学历证书上如果没有同时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专业研究方向,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采用附件4式样)。另外,岗位虽对专业研究方向没有要求,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主张自己有专业研究方向的,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携带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源地证明材料(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的需要提供)外,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相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志愿服务证》和服务地相关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确定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包含递补情况的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3.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用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龙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等规定,新进入龙口市人民医院、龙口市中医医院、龙口市第二人民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简章由龙口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5-8504273

监督电话:0535-5132633

招聘报名、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

附件1:2024年龙口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附件4: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docx 

龙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