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岗位时,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对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还须同时具备与学历对应的学位。
(六)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可晋升医师职称的岗位。
(七)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九)本次公开招聘符合《苍南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苍委人办〔2021〕11号)规定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相应人才待遇,聘用后签订规定服务年限的合同。
(十)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卫生健康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59900935,59900980
附件:
1.![]()
附件1.2024年苍南县县域医共体及其他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
附件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3日
Copyright © 2020 新思路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rghts Reserved.
执业医师考试,执业护士考试,医院招聘考试,健康管理师,中医推拿师,育婴师,执业药师考试,执业药师培训,执业护士培训,执业医师培训,医院考试培训
0551-65639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