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临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0-09-09 | 2648 次浏览 | 分享到: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9时—2020年9月21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8日9时—2020年9月22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 台)。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临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 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临海市部 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 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 表》(附件1),可登录下列网站下载查询:
1、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68718/index.html (事业单位考录专栏);
2、临海人才网:http://www.lhrc.com.cn; 其中,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后续发布其他相关信息 的指定网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实施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 件。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2020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览表》(附件1)为准。 (二)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 (学位)和专业要求。
2、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临海范围指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20年9月18日的户口所 在地为准,下同)和临海生源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台州 范围指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和台州生源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 届毕业生;浙江范围指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和浙江生源的2020年全 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上生源地对象仅限2020年毕业生。生源地是 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用原已 取得的学历报考,也可用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不限;2020年全日制普通 高校应届(仅限2020年毕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面向临海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范围和对象为:截 止2020年9月18日,从临海市入伍后退役的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 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 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 人员。
根据台政函〔2018〕34号文件精神:
1、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定向招聘仅限1次;
2、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以上 处分的,取消定向招聘资格。 面向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2020年 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下 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 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 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 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招聘岗位要求取得学位的,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应 一致;部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岗位,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的学 历专业要求与岗位所列专业相对应,另行说明的除外。取得境外学历的报 考人员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对待。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 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1、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9时—2020年9月21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8日9时—2020年9月22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 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 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 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 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9月18日9时-2020年9月24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缴费成 功。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 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如下:卫健系统外的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3 。 卫健系统的卫技岗位招聘计划1-3人的岗位为1:2,招聘计划4人及以上的 岗位为1:1.5;其他非卫技岗位为1:3。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 据原招聘计划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 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 可于2020年9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临海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576- 85288978,地址:临海市柏叶西路928号三楼322室,邮箱: lh85308193@126.com)进行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退还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0月14日9时—2020年10月17日12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等。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卫健系统卫技 岗位仅采用笔试的方式。各岗位笔试科目、面试方式、技能测试及分数比 例详见附件1。笔试、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技 能测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
1、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素质测试》或《专业知识》。其中,《综合 素质测试》为全客观题,考试时限为 9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专业知识》为主客观题结合,考试时限为 90 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 器。
2、确定面试(或技能测试)对象 对需要面试(或技能测试)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根据笔试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按以下不同比例分别确定面试(或技能测试)对象:招聘计划 1-2个按1:3 、招聘计划3个及以上按1:2。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 并列入,如面试(或技能测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 定。
3、资格复审 卫健系统的卫技岗位,直接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 计划1:2比例(其中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遇 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 对需要面试(或技能测试)的岗位,在面试(或技能测试)前,由招 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对入围面试(或技能测试)人员进行现 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资格复 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根据网站 上公布的资格复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 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 实、准确。 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 证书(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书(证件、证明)原件 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赴台陆生按大陆高 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 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 复审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 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需要面试或技能测试的岗位递 补工作须在面试或技能测试开始48小时前完毕;卫健系统卫技岗位该环节 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 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或技能 测试)或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 的,不能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或取消录用资格。
4、面试(或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除卫健系统卫技岗位外,其他各岗位的面试方式、技能测试 等详见附件1,部分采用技能测试加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技能测试工作须 在结构化面试开始前完成。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 格者不能列入结构化面试或体检、考察对象;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附件1的考试项目和分数比 例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 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采用笔试加结构化面试的岗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 在前;采用笔试加技能测试的岗位,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 排位在前;采用笔试加结构化面试加技能测试的岗位,若总成绩相等,以 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 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卫健系统卫技岗位若笔试成绩相等而超出招 聘计划数的,则增设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纳 入其他岗位一并组织(结构化面试工作结束后的特殊情况由市卫生健康局 自行组织),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应市教育局要求,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总成绩的合格分为60分,对 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不予聘(录)用。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 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 则按行业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 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 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 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相应岗位按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考生自愿放弃聘(录)用 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 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 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 (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需要择岗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按总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择岗工作,具体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 自行安排,择岗后办理聘(录)用手续。由于体检或考察未能及时结束的 报考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工作,此类对象后续择岗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 单位)自行安排。择岗后,报考人员提出放弃聘(录)用而导致的空缺岗 位原则上不再递补,特殊情况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另行研究决定。 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 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 (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 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决定是否递补,如需 递补,可对相应岗位按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在办理聘(录) 用手续(开具介绍信)之后放弃聘(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拟聘(录)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 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为农业户籍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 户籍改革的应将户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 息。 四、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