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4-07-04 | 1197 次浏览 | 分享到: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中职院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烟台毓璜顶医院0535-6699121,烟台市烟台山医院0535-6863979,烟台市中医医院0535-6597032,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0535-7232107,烟台市北海医院0535-8549578,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0535-7288725,烟台市奇山医院0535-6212890。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535-6246561,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将于报名期间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另行发布。监督电话:0535-6017766。

以上咨询电话的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400-088-0028(服务时间9:00-12:00,13:30-17:00)。

报名网站: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yantai.gov.cn/)。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yantai.gov.cn/,烟台毓璜顶医院网站https://www.ytyhdyy.com/,烟台市烟台山医院网站http://www.ytsyy.com/,烟台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ytzyy.cn/,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lyzxyy.com.cn/,烟台市北海医院网站http://www.ytbhyy.com/,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网站http://www.ytsjsws.cn/,烟台市奇山医院网站http://www.ytqsyy.cn/。

附件1:2024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4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附件4: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docx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