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修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修武县人民政府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4-07-25 | 752 次浏览 | 分享到:


参加体检人员需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体检通知书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结果在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审查考生档案资料、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现实表现等方面,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一个月内(从聘用文件下发之日算起)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视其放弃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在我县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在公开招聘全过程及应聘人员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考试严重违纪违规、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信息发布
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uwu.gov.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本人错误理解、未及时查看以及通讯不畅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本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1-7188212
监督电话:0391-7192292

附件:附件1:修武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二次平均法.docx

附件3:报考专业指导目录.rar

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