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赣州市妇幼保健院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4-07-26 | 620 次浏览 | 分享到:

因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赣州市人社局、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岗位聘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招聘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咨询电话

赣州市妇幼保健院:0797-5569617

(五)监督举报电话

赣州市卫健委人事科教科:0797-8169012

赣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7-8992189

附件:

附件1:赣州妇幼保健院2024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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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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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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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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