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漯河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4-08-26
|
1673 次浏览
|
分享到:
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确认
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①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提升学历的考生依次分别提供各个学历层次的相关证件;④报考要求高中起点的岗位,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⑤报考有职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证书以及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⑥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⑦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⑧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试者,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应试者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实操
实操主要考察护理类岗位考生专业技术实践动手能力。实操满分100分。
1)确定进入实操人员
参加面试的护理类岗位考生全部进入实操。
2)实操时间、地点
面试结束后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公布。
(4)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操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护理类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操成绩×30%。
检验技术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公卫类、其他非临床医学类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确定体检对象
(1)护理类岗位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实操成绩也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实操成绩均并列的,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对象。
(2)检验技术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公卫类、其他非临床医学类岗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及考察、公示
(一)体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中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三)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一)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个月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luohe.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考活动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395—3129399(工作时间内接听)。
技术咨询电话:0395—3132801(工作时间内接听)。
监督电话: 0395—3136979(工作时间内接听)。
附件:2024年漯河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