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0-10-11 | 3007 次浏览 | 分享到:
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www.qdsn.gov.cn),在首页“企事业单位招聘”专栏,点击“报名入口”选择相应招聘进入报名平台,再点击“个人注册”链接,进入注册页面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 9:00-10月14日16:00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信息发布
考试相关信息均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企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转移至备用考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来青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青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青的人员,应于10月17日前向青岛市市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报名咨询
招聘职位咨询电话:0532-86671507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314238007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32-88729850
请在以下时段拨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本简章由招聘主管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