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复检或考察、体检、复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项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卫健局统一发放《事业单位备案制人员聘用通知书》,按照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符合聘用条件的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三年),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未满提出辞职的,按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图书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方案由台儿庄区卫健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台儿庄区卫健局 0632-6686820
台儿庄区人民医院 0632-6618134
台儿庄区中医院 0632-6636810
附件:
1.2020年枣庄市台儿庄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
2.应聘须知
枣庄市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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