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其他事项。
①若增加笔试环节,根据考试情况分卷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上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闱,入闱人数不足1:3的,合格线上人员全部入闱,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下一环节。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若有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为12月11日,面试时间为12月12日,若无须增加笔试环节,面试时间为12月1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务必保持自己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②若增加笔试环节,岗位代码21开头的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内容与题型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5);岗位代码31开头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③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所有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签约、体检、考察环节。
(四)签约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闱签约人员,签约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签约,签约时间为面试后一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逾期未签约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在合格线上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一次;非2025届应届毕业生须现场签订聘用协议,未按要求签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1.市直单位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市、区)岗位,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岗位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评。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部门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部门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如需复检,须提交书面申请。
2.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岗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单位可在考生毕业前完成考察,待正常毕业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3.分批次对拟入闱人员组织体检、考察,除2025届应届毕业生外,其他考生须在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考察。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批准文件,聘用通知下发后,未在单位规定时间内到岗上班的(怀孕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本次招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部分岗位为使用编制备案制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考生在报名时可向招聘单位咨询具体政策待遇。
3.拟聘用人员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并转递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以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逾期未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不参加、不配合单位组织的体检、考察工作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3.招聘咨询电话: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97-8992189 0797-8169012
人才待遇政策咨询电话:0797-8991892
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608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
七、本公告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赣州市2024年“引才聚赣州+携手创未来”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东北站)
附件3.赣州市2024年“引才聚赣州+携手创未来”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东北站)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Copyright © 2020 新思路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rghts Reserved.
执业医师考试,执业护士考试,医院招聘考试,健康管理师,中医推拿师,育婴师,执业药师考试,执业药师培训,执业护士培训,执业医师培训,医院考试培训
0551-65639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