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妇幼保健院齐河院区)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齐河县人民政府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0-10-16 | 4539 次浏览 | 分享到: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 9:00—— 10月 2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齐河县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428/index.html)工作动态栏报名入口

五、公示和聘用

(一)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齐河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医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齐河县卫生健康局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后续工作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也将通过齐河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5655359    0534-5333675

附件:

1、2020年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妇幼保健院齐河院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xls

3、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承诺书.doc.doc

4、人事档案存放证明.doc

 

 

齐河县妇幼保健院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