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及考务咨询电话:0551—66671050;
监督举报电话:0551—66679729(长丰县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551-66671235(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度合肥市长丰县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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