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人员如已与本市有关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在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
(四)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岗位咨询,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舟山医院0580-2292528(李主任)、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0580-2065040(王主任)、舟山市中医院0580-8123901(孙主任)、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0580-2627973(赵主任)、舟山市口腔医院0580-8176662 (叶主任)、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舟山市卫生监督所)0580-2080905(周主任)、舟山市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80-2083566(王主任)、舟山市急救指挥中心0580-2186829(陈老师)、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80-2380029(虞主任)。
监督电话:0580-2025920。
附件:2025年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一批).xlsx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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