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省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 | 作者:新思路医学教育集团 | 发布时间: 2025-04-27 | 218 次浏览 | 分享到:

八、公示

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条件中有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要求的,须在 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或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通过资格考试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合格证书或通过资格考试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不含规培期)。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0519136,0518-88986000。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8659212。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省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3:江苏省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