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管理。
七、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4-222672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0534-2622278 0534-2687084
附件:1.2025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1.2025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docx
2.2025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2.2025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延迟提交材料承诺书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6.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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